夢驪回到家,看到幽幽獨自在家,津津有味地看動畫片,不禁嘆息,現在城里的孩子也真夠可憐的,都沒啥人玩。
不像她小時候,方圓十里都是她的玩伴。反正爸媽都在廠里上班,平常都管不著她,她充分發展人脈,今天跟這家伙跳房子,明天跟那個下水抓螃蟹,這次在村頭玩過家家,下次跑到村尾蹭飯吃。
現在,那么大的小區里,只有大人有興致下樓散步時,孩子們才會碰面玩會兒,還沒玩盡興,大人一聲喝令,回家!平時鮮少有鄰居來串門,孩子們無聊至極,也只能找動畫片、圖畫書,一個人消磨時光。
夢驪問道:“幽幽,你媽呢?”
幽幽一開始沒回答,直到她扯著喉嚨又吼了一遍,小家伙才懶懶地說去買菜了。
夢驪搖頭嘆氣,幽幽才這么點大,宥嫣就敢把她一人放家里,萬一來了個陌生人敲門怎么辦?萬一跟哪個鄰居出門玩了怎么辦?萬一玩水爬窗怎么辦?這要放在美國,算觸犯法律了吧!
她看過家長疏于看管導致悲劇的新聞。
比如某媽通宵打麻將,早晨孩子想上幼兒園,急得爬窗,墜樓而死。
有個母親,在發洪水的時候,抱著娃站在橋上拿手機拍,結果一不留神孩子掉入水里。手機那么重要么,她就不能觀察四周看哪里存在風險嗎?
有些家長帶孩子乘扶梯時,任由孩子自由奔跑,而孩子被扶梯夾住手或腳。
有些家長帶孩子去吃火鍋,不管不顧,結果孩子一頭撞在服務員的油鍋上,家長不自省,還要遷怒于店家。
有個單身媽媽,帶著三歲的孩子和朋友喝酒到凌晨一點多,醉醺醺地騎電瓶車回家,撞到停著的大貨車上,致其女兒死亡。交警判她酒駕,負主要責任。就這?一條生命就這么被她的沖動與無知所葬送?不,沒完!她把貨車司機告了,獲賠35萬元,還要告四個朋友,索賠26萬元——好大一塊人血饅頭啊!肇事者成了受害者,成了利益最大獲得者!
若有人愿意開動腦筋,是不是找到了絕佳的渠道,既可以遺棄孩子又能發財,這可比販賣兒童賺得多,還不用受法律制裁!其實大人不負責任造成的悲劇,完全是可以避免的,可就是因為掉以輕心,硬生生給孩子的軌道轉到另一方。
等到宥嫣回來,夢驪噼里啪啦一通批評,弄得宥嫣哭笑不得。“我知道這樣不好,這不沒人帶嘛,等下到菜場我要買菜,顧不上她,抱走了怎么辦?還不如留家里看電視。看到沒,人家看電視的勁道,抽五成用到讀書上,大學都不用愁了!”
“是的,作為老師,你是不是高估了你家丫頭的防拐能力?要是有個人在外面咚咚咚敲門,說是你讓他來接幽幽出去玩的,或者說樓下鄰居過來送點東西,你覺得她會不會開門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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