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時,已經是十月初,秋天的氣息,一天比一天濃烈。特塔肖領上,上下一心,人們都在忙碌著一件事,一件非常重要的事,那就是冬小麥的播種事宜。
因為冬小麥要在這個時間段內全部播種好,從這個月份一開始,特塔肖領上的領民,就全都忙碌了起來。
不光是領地上的領民,特塔肖領上的很多干事和莊頭,都是身先士卒,在這種農忙的時候,親自到地頭上去觀看檢查。“大人,\{$止到今天,領地上色卜經完成了十分之四的播種任務,再多幾天,冬小麥就能全部播種完畢了。”
特塔肖領的一片農田旁,大路上不快不慢的行著一輛馬車,馬車旁跟著八個侍從,都是穿著皮甲,目光如電,觀察著周圍的情況。馬車內,坐著兩個人,一個穿著德魯伊長袍,一個穿著一身貴族服飾。
“尼克,這一次領地上用的冬小麥種子,是我最先研究出來的新品種,我記得,前段時間修森雅王子派人過來,用一千金幣換走了其中一批冬小麥種子,是吧?”羅蒙突然問的說著。“是的,修森雅王子的確派人用一千金幣,換取了一批種子,我都是按照你的吩咐,用市價來給他算的價格。”尼克回答的說著。“除了他,還有其他貴族來要種子嗎?”羅蒙半靠在馬車座上,繼續慢悠悠的問著。
“凡是跟我們領地素來交好的貴族,前段時間都已經過來換取種子了,只不過,數量都不是很多,前幾次的種子種下去,產量已經很高了,如今又正是圣戰即將開始的時候,大家都不太想冒險,擔心會出什么變故,影響了領地的收成,依我來看,他們大概都是想看一看這種新種子的情況是好是壞,然后,再做打算吧。”
尼克想了想,說著:“其實,他們這樣做也沒什么錯,如今圣戰在即,能穩則求更穗,這幾乎是所有貴族的心態。”
“恩,他們的做法的確沒錯。他們不是我,他們對新種子,沒有百分百的信心,哪怕只是差一點點,也是提心吊膽,倒不如按照往年用的種子來播種,還會獲得一份秸定的收成,不至于在圣戰開始之后,給自己的領地制造一些麻煩。”羅蒙說著。
羅蒙自從上次遇到了神祗的直接注意之后,他就很謹慎了,現在的種子,其實產量提高不大,主要是抗蟲方面稍微改進些。
因此換不換,其-實無所謂。
羅蒙的思緒,很快就被杜向了圣戰:“尼克,你厭惡戰爭嗎?”
“厭惡。
尼克回答的非常簡潔,就兩個字,已經能表達他的思想了,對于平民出身,又是內政管理的他來說,戰爭是最大的破壞。
戰爭一開始,就不知道多少人家破人亡,并且,花費了無數心血和時間西建立的基業,往往在戰爭中,幾個月甚至幾天就破壞干凈。
“我也厭惡,但是我們能做的,不應該只是厭惡,更應該利用起戰爭中的一切有利因素,不會有任何一場大的戰爭,因為我們的出現,而不再生,我們能做的,只是盡力保護自己所擁有的,同時,做一些自己能做的事情而已。”想到圣戰爆后可能會出現的一些問題,羅蒙覺得,有必要先給自己這位好朋友打上一劑預防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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