華燈初上的街道,治安良好的高譚市里面,很正常也很合理地出現了一場搶劫。
蒙著臉的持槍匪徒,正將一位老人的錢包掏出來放到自己的衣兜里面。只是剛做完這個動作,這陰暗的小巷里面就多了一個瘦削的年輕人。
槍口倒轉,穩定地指著這位不速之客的腦袋:“不想死就別多管閑事。”
這年輕人咧嘴一笑,然后說:“運氣真不錯,今天我有兩名觀眾。”
神經質一般的笑容,只是嘴角揚起就已經帶著莫名的瘋狂之意。這種表情,在陰暗的光線襯托之下,猶如食人魔般恐怖。
劫匪的手指有點顫抖,如果可以的話,他不想開槍引來警察或者那位高譚市的黑暗守護者,但現在他有種感覺,就算開槍也很難保證自己的安全。
那笑容癲狂的年輕人面對槍口似乎不為所動,伸出大拇指放到嘴邊,輕輕一咬,指頭上便噴涌出一股鮮血來。指頭在嘴上一抹,就劃出一個鮮紅的笑臉。
“很好,化妝完畢,接下來是表演時間。”年輕人對那劫匪說。
“你是小丑的人!”劫匪看到這個招牌式的造型,差點連槍都拿不穩。如果說那位黑暗中的守護者只是令人敬畏,那小丑就是高譚市最令人恐懼的存在。小丑的崇拜者遍布這個城市,他們無一不是最瘋狂變態的角色。
“不不不,我不是小丑,我是狂笑。好了,言歸正傳,今天的表演是——飛刀!”年輕人手腕一翻,指頭上便夾了三柄飛刀,也不知道之前是藏在什么地方。
“你看,我們的距離大概是十米,而在你的身后有一張小丑的通緝令。我數到三,開始扔飛刀。如果我三刀都能夠繞過你刺中通緝令上小丑的眼睛和鼻子,那我就站在這里給你殺,絕對不反抗。如果我任何一刀不中的話,那我就殺了你。”年輕人非常認真地說。
這話說得這劫匪一臉懵逼,還以為自己聽錯了。
“神經病,你要是故意扔不中,豈不是……”
話沒說完,一道銀光已經擦著他的臉飛過,那打著旋的飛刀在他臉上留下一道細小的血痕,然后以優雅的弧度刺入到通緝令上小丑的左眼里面。
“哈哈哈,真正的表演者,怎么可能故意演砸?”這瘋狂的年輕人狂笑著將另外一把飛刀扔出,貼著劫匪的腦袋掠過,刺入小丑的鼻子里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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